民事行政檢察
【個人信息保護】黃山休寧:侵犯個人信息罪案宣判了
時間:2023-02-27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2月8日,由休寧縣檢察院提起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該縣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判決,該案系休寧縣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海陽第二中學50余名學生參與旁聽庭審。 
  2021年4月至7月間,被告人方某某利用其經營的移動代辦點為顧客提供開戶、充值、手機維護等服務的過程中,未經客戶同意,將客戶手機號碼及使用該號碼注冊的微信、京東等APP賬戶的驗證碼發(fā)送至某微信群中,并從中獲利。經查證,被告人方某某利用客戶信息共發(fā)送手機號碼544個,驗證碼324個,非法獲利3498元?!?/span>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方某某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該行為還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威脅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已經嚴重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對侵權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span>
  合議庭經評議后當庭宣判,被告人方某某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1年,并處罰金3500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責令方某某賠償社會公共利益損害金3498元,并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