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風景區(qū)交通局原局長方文廣被判處四年一個月
時間:2016-07-29 作者: 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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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黃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山風景區(qū)交通局原局長方文廣(副處級)受賄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方文廣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3萬元;扣押在案的“帝舵”牌手表一塊、福特蒙迪歐轎車一輛及被告人已退贓款人民幣8348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jù)介紹,方文廣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3萬余元。同時,他還在3起受賄犯罪事實中有索賄的從重情節(jié)。案發(fā)后,方文廣夠如實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理;能夠積極退贓,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經(jīng)綜合衡量,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