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流程
舉報須知
時間:2021-09-09 作者: 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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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quán)實施的下列侵犯公民權(quán)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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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司法工作人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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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司法工作人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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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刑訊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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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暴力取證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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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虐待被監(jiān)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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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濫用職權(quán)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非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quán)侵犯公民權(quán)利、損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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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玩忽職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非司法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侵犯公民權(quán)利、損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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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徇私枉法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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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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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執(zhí)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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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執(zhí)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quán)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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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私放在押人員罪(刑法第四百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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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刑法第四百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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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罪(刑法第四百零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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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為及時受理和辦理您的舉報,請根據(jù)被舉報人屬地和級別,選擇相應(yīng)的人民檢察院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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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檢察機關(guān)提倡、鼓勵實名舉報,實名舉報請?zhí)顚懻鎸嵭彰⑸矸葑C號碼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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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舉報人應(yīng)當如實舉報,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據(jù),誣告陷害他人,屬于誣告的,依照有關(guān)規(guī)定承擔(dān)相應(yīng)的法律責(z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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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檢察機關(guān)將嚴格按照法律及有關(guān)規(guī)定,對舉報人和舉報內(nèi)容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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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請不要重復(fù)舉報。